烟台理工学院多功能厅使用管理规定

作者: 时间:2021-05-27 点击数:

多功能厅使用管理规定

多功能厅是学校资产,由学校办公室统一管理。是学校举办学术报告、讲座、各种会议以及文艺演出等活动场所,为规范多功能厅的使用及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 多功能厅的主要用途

1、 召开较高层次和级别的学术会议、讲座

2、 举办校级大型报告会、会议

3、 举办校级文艺演出和学生竞赛活动

4、 进行校级学科、专业教学实践、观摩等

5、 经学校办公室批准的其他活动

二、 多功能厅的使用报批程序:

1、 申请使用人到学校办公室填写《多功能厅借用申请表》,填写使用时间、活动负责人、活动内容、活动人数及其他服务要求等,经相关审批方可使用。

2、 多功能厅借用申请表需提前3天送达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告知使用时间、所需设备等事宜,因申请表逾期送达导致的问题由申请使用单位负责。重大会议或者对场地布置以及设备有特殊要求的,须提前一周预约。

3、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申请使用人作为第一责任人,须在活动前配合多功能厅管理人员进行座椅、地面卫生等项目检查,并签订《多功能厅借用责任书》,负责参会人员的约束及管理。须在活动结束后,负责会同管理人员清查资产及卫生后方可离开。

4、 办理使用手续后需要变更或取消使用计划的,须在预约使用日前一天通知学校办公室。

三、 多功能厅使用要求:

1、 报告厅单次常规活动彩排应尽量控制在3次以内,彩排时间应尽量控制在3小时以内。带灯光、大屏设备彩排次数为1次。

2、 进入多功能厅必须衣着得体、举止文明。严禁穿背心、拖鞋进入,严禁衣衫不整进入,严禁大声喧哗,杜绝不文明行为。

3、 保持厅内卫生整洁。禁止吸烟、吃口香糖,倚靠桌椅化妆,禁止随地吐痰,禁止携带食品及有色和含糖饮料,禁止随地丢弃垃圾。

4、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注意防火,安全用电。严禁私拉电线、乱接插排、私自使用其他电器设备。

5、 对号入座,爱护公物,一座一人。不得一座多人,严禁踩踏桌椅,乱涂乱画。

6、 多功能厅内设备和音响由管理人员操作,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动用。设备控制室内,无管理部门工作证者禁止入内。使用厅内设备时,严格按照操作流程,不得超负荷使用,不得粗暴使用。

7、 多功能厅内严禁随意张贴或者悬挂各种海报、横幅、标语、广告等。悬挂横幅标语等,要在管理人员指导下,悬挂于指定位置,不得在厅内随意使用双面胶、不干胶、封箱胶布等粘贴,不得使用铁钉等打孔。

8、 以上规定由每次活动负责人负责监督执行。凡违反以上规定者,报告厅管理人员有权采取措施制止违规行为,请出场外,直至谢绝其入场。

9、 报告厅使用完毕后,由使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共同检查,确保室内卫生整洁、物品完好无损后,方可离开。出现损坏污损情况,由使用负责人协调处置,情节严重的报由学校办公室处理,对违反管理规定且情节严重的个人根据损坏情况进行相应处罚。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资产与实验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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