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作者: 时间:2023-04-20 点击数:


一、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烟台理工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设备报废申请、审批管理以及报废标准。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烟台理工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管理下的设备以及中心出具的报废鉴定意见。

三、报废管理

1、提出报废的设备所应具有的条件:

1.1 折旧期已过,账面已提足折旧费的设备,其主要部件损坏或者一次性修复费用超过目前市场同类同档次设备价格的30%。

1.2 因频繁使用、自然磨损,造成的设备、部件老化,发生频繁故障,无法继续使用。

1.3 因自然灾害等事故造成设备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一次性修复费用超过目前市场同类同档次设备价格的50%的。

1.4 因技术进步,原设备明显落后,功能过低,不能满足教学办公需求,不宜或无法继续使用的。

1.5 电子设备超出正常使用年限,应出具说明进行报废。超出年限、且无法满足教学办公需求的,应强制报废。

1.6 经技术鉴定,确属质量问题或损坏过重无法修复及费用超过、接近新购价格的计算机也可申请报废。

2、设备报废审批流程:

2.1需要报废设备由设备保管人或者设备管理人提出申请,提交本部门领导审批。

2.2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对本中心出具的申请报废设备的技术鉴定意见书负责。

2.3 对申请报废的设备进行运行测试和故障损坏情况分析,确认是否可以修复、改装,估算修复或者改装费用。

2.4 对折旧期未满、因人为事故造成严重损坏,或者功能过低、技术落后的设备做出认真分析。

2.5 对存有程序、数据或资料的设备的存储介质进行保护或者清除,防止数据丢失和泄密。

2.6 相关技术鉴定人应出具鉴定意见并签字,送交中心负责人签字方才有效。

  3、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对计算机设备、投影仪及外设等报废鉴定的要求:

3.1 对申请报废的计算机设备的有关帐、卡与实物进行逐台逐件核实,做到帐、卡、物相符。

3.2 对申请报废的计算机设备进行运行测试和故障损坏情况分析,确认可否进行修复、改装,估算修复或改装费用。

3.3 对折旧期未满、因人为事故造成严重损坏,或功能过低、技术落后的计算机设备要做认真分析,慎重处理。

3.4 按照有关规定,合理确定报废计算机设备的残值。

3.5 对存有程序、数据或资料的计算机设备的存储介质进行清除,防止失密。

四、 中心鉴定意见效力。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报废鉴定审批流程只作为本中心鉴定依据,非本中心设备应依照学院设备报废流程,在取得我中心鉴定意见后经由其他主管部门签字审批。

五、具体设备报废参考年限:

1 计算机设备5-8年。电脑设备8年硬件老化,配置落后,不能满足教学需求的可申请折旧或者报废。

2 投影设备8-12年。投影设备使用8年,投影效果不能满足教学需求可逐步申请折旧或者报废。

3 中控设备8-12年。中控设备不易损坏,使用年限较长,10年时间可逐步申请折旧或者报废。

4 功放设备8-12年。功放设备根据各种接口使用情况,据实申请折旧或者报废。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20年9月7日